近日,就波兰对在2013—2015年间提供普遍服务的运营商——波兰邮政给予补偿一事,欧盟认为其符合欧盟国家援助方案并给予批准。
欧盟已批准波兰政府对波兰邮政给予经济援助,因为政府对波兰邮政的援助额度仅能弥补其因提供邮政普遍服务所支出的额外费用,而这种补偿机制并不会扰乱波兰邮政市场的公平竞争。
欧盟竞争政策委员会委员Margrethe Vestager表示,这是欧盟首次批准使用补偿基金,来补贴邮政普遍服务提供商。希望波兰邮政在符合欧盟国家援助方案的前提下,通过此举使邮政客户受益。
波兰政府曾于2014年6月告知欧盟,将对普遍服务提供商波兰邮政进行补偿的计划,补偿范围是在波兰全国范围内以合理资费、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提供的基本邮政服务。
欧盟于2011年通过欧盟公共服务国家补偿方案,在符合一定标准的前提下,邮政普遍服务提供商可以因提供公共服务而支出的额外费用,得到国家一定额度的补偿。欧盟各成员国在享受国家补偿的同时,应确保补偿不会过度,不扰乱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确保公共资源的高效利用。
欧盟称,对波兰邮政的补偿是以方法论为基础的,能确保补偿额度不会超出其提供公共服务而支付的成本。
欧盟表示,波兰国内的所有邮政服务提供商(包括波兰邮政)最高将贡献出总收入的2%,来作为补偿基金。如果必要的话,波兰政府还将从国家预算中直接拨款。
北京飞时达国际快递作者:刘发明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