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办理国内EMS物流
特快专递代收货款协议书
编号:
甲方:
为促进中国电子商务、邮购业务及其他商务交易活动的迅速发展,甲乙双方共同以向社会提供一种购销两便、安全可靠的服务方式,加速扩大商品有效流通,丰富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目的,本着上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事宜,特拟定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双方责任
1、 甲方使用乙方业务可享受下面表格中所列资费优惠:
EMS全国代收货款价格费用
结算时间:每周结款一次,100%结算;每周一对帐,周三返款。无呆坏帐。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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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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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
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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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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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寄局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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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重1000克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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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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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重每5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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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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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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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局投递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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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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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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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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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货款金额×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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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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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退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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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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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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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专用详情单及EMS专用详情单印刷费(量大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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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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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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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价费(自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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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价金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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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本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号、银行帐号,且要加盖公章。
3、甲方委托乙方在以下省份或地区开展业务详见区域配送表(见附件)。
4、甲方交寄的代收货款邮件,应随货携带必要的购物凭证(收据或发票),乙方公承担快递服务业务,不承担商品的销售责任,因甲方产品质量或销售不当,而引起扣货、扣送货员的纠纷,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不得交寄国家和邮政部门规定的禁寄、超限寄物品,不得向客户提供残次、伪冒商品,在相关商务或邮寄业务宣传中必须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乙方公负责邮件投递、收款,不对商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担责任;订户收到商品后甲方对七天内或公司规定的更长期限(国家另有规定,按有关规定执行)内提出规格及质量问题的商品,三天内保证无条件退款或换货;如三天内没有退款或换货的,邮政部门有权强退,并扣除此单代收货款金额的15%手续费用。如甲方不履行义务,损害消费者权益,或严重违反国家或邮政有关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6、甲方在接受定单时,应请顾客至少提供工作单位及住宅两个电话号码,并标注在邮件详情单上,写清商品的单价、赠品、配件等基本情况,以保证乙方投递收款工作顺利进行。
7、对于退单,乙方将向甲方说明原因但不承担其它责任。
(1)如若因飞时达快递人员问题引发退货(如擅自与顾客介绍产品、夸大产品功效或是诋毁产品、服务态度恶劣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运输费用,甲方不再承担该单快递费及服务费。
(2)如因顾客恶意订购产生的退单,乙方派送员仅电话通知甲方客户进行处理,如因甲方不能及时办理,乙方有临时处理该类事件的权利,不再书面去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并赔偿因该事件给乙方带来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3)双方关于提、退货往来需书面签字确认,作为双方财务结算依据。
8、为提高代收货款邮件投递效果,提高回款率,甲方有义务在客户订购时向其说明,当飞时达快递投递人员投递代收货款邮件时,客户必须先按邮件上所列货款支付给投递人员后才可拆开邮件。如在拆开邮件后,客户对邮件内件不满意或产生疑问,由客户与甲方直接联系。甲方必须向客户强调,邮件内件与快递公司没有关系,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难、要挟快递投递人员,要求其将已收缴的货款退还客户,
快递公司只负责将款项收缴上来,关于邮件的商品任何问题由甲方出面解决。如客户确实不需要商品,请直接向投递人员说明,并在详情单上签字,客户不须交纳任何费用给投递人员,飞时达快递部门将按照收件人拒收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结算。
9、按实际需要或双方约定,每天可随时到乙方网站(
www.bj-fyd.com)或邮政EMS网站查询定单信息。在乙方信息部确定系统接受配送信息后指派专人到甲方仓库提货,办理相关出入库手续,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财务有效入帐凭证。低于20单提货标准,由甲方自行送货到乙方储运部。
10、按协议规定飞时达特快专递时限要求(原则上为7个工作日,不含交寄日),将邮件交给收件人,并按照邮件详情单上标注的(收件人应付款“额,代甲方收款并予收结算。边远地区、县以下的农村乡镇允许适当压单。计时应以货到乙方公司仓库后算起。
11、因乙方失误,造成错收、少收或者没收到货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货款损失。
12、如乙方在送货过程中将甲方的货物遗失、损坏,乙方将按照邮政行业标准之规定进行赔付,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当次快递费的5倍,甲方如购买保险乙方将100%按照面单金额进行赔付,保险费为1%。《不保( ) 保( )》
13、如物流正常运输破损或遇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甲方货物损失,乙方则免除赔付责任。
二、货物安全要求:
A、乙方应保证在上述服务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完整、及时地送到货门面情单上准确地址。
B、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的原则加以包装。乙方本着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的原则小心运送和管理。如甲方货物为易压、易损坏的产品,应在货物外包装上明确标示提醒,并加固外包装,否则所造成损坏乙方概不负责。
三、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汇款到帐方式:以银行汇款凭证为准,回款时间以银行汇款凭证显示日期为准。乙方需在汇款后当日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处,网上银行汇款时需打出流水清单。
(2)汇款方式:A、对方必须提供对公帐户,公对公。
B、可以支付现金。
1、快递费及服务费用的结算:乙方将在每次对帐时扣除甲方当次应付快递费和服务费。
2、甲方如须和乙方对以前的帐目,乙方只提供三个月以内的帐。
3、为保证货款及时结付,甲方必须保持循环性的发货,如中间暂停发货,返款时需压最后两单货款,以防客户投诉退款备用。如开始接着发货,有签收的货款就返所压货款的金额。
四、为保证货款的及时结付,甲方必须每天将交寄的邮件信息以适当的方式迅速传达给乙方,准时将所需配送物品包装完好交由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投递延误由甲方负全责。
五、如须终止协议必须书面通知方可终止。
六、合同终止后,甲方的货物及货款乙方须在合同终止之日起45个工作日之内返回50%货物和款项;60个工作日内返回80%货物和款项;90个工作日内全部结清剩余货物和款项。如未按时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甲方将自动按相同标准享受乙方新开通的城市快递服务。
八、甲方在相关广告、宣传中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资费街标准的描述,应公正、客观、准确,不得出现有损乙方利益的语言文字及内容;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雇用乙方在职或退职员工,由此造成乙方商业机密泄漏或经济损失的行为,乙方将停止甲方剩余货物的返还和款项的结算,并追究甲方相关经济违约赔付,赔付金额为乙方经济损失的10倍。
九、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发现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或发生争议,原则上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乙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对协议内容保守秘密。
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北京飞时达快递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南区8号楼2207
开 户 行: 开 户 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八角支行北里分理处
帐 号: 帐 号:0301 0501 0300 0018 473
卡 号: 卡 号:
联系 方式: 联系 方式: 010-88749883 13241827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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