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打工的黄先生委托快递公司给在苏州的家属寄去一些酱油肉、乌贼等水产品,谁料最后因物品变质,快递公司竟擅自扔掉了。于是,又气又恼的黄先生拨打12315投诉电话,向温州工商部门投诉。
经调查,快递的物品到达苏州时已经发出了变质的臭味,快递公司不敢上门送件,就通知黄先生的家属到车站领取。但黄先生的家属认为既然是快递公司,就应该送货上门,于是没有到车站领取。几天之后,黄先生才知道,快递公司已经将快递件扔掉了。黄先生非常生气,遂要求快递公司赔偿,但对方以邮递食品不保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为由,拒绝赔偿。
温州三溪工商所执法人员认为:快递公司不管邮递什么物品都应该保证其完好无损送达,黄先生事先就快递物品性质已告知快递公司,快递公司没有妥善保管好,导致变质,责任在快递公司。快递公司应当承担由其自身失误造成的责任。经工商执法人员多次调解,快递公司最终赔偿黄先生200元,并赔礼道歉。
近年来,快递投诉纠纷不断呈上升趋势,为此,温州工商部门警告相关快递企业应自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否则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