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发包裹时是A快递公司接收,可收货人接货时却成了B快递公司?而且,包裹内的东西竟然还不翼而飞。市民范先生日前遇到的事情让他非常恼火。而范先生的遭遇只不过是目前快递业乱象的一个小镜像。记者了解到,突飞猛进的快递业发展与相对滞后的行业规范之间的矛盾,使得快递业迅速成了近期的投诉热点,许多市民纷纷来信发帖,讲述自己被混乱的快递业“撞了一下腰”的遭遇。面对混乱的行业现状,更多市民则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行业规范,提高入行门槛,规范行业经营。
无故换了“东家”
日前,市民范贞通过党报热线反映说,不久前,他通过安捷快递公司从青岛给他远在上海的朋友丁先生快递了一份包裹,快递的物品是价值8000元的工具盒,包裹内还附有工具盒的发票,当时他用一个黑色的纸盒子包装好工具盒,外面附有安捷快递公司的专用牛皮纸包装袋。几天后,当丁先生收到包裹时,快递的外包装完好,但快递公司的送货员要求其必须先签字才能打开包裹验货。可是,他签完字后打开包裹才发现,里面只有个黑色的空盒子,工具盒早已不翼而飞。
发了那么多快递,还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蹊跷事,于是范先生与安捷快递青岛客服部取得联系,在询问了情况后才得知,这家公司竟然未经客户同意就擅自变更了快递公司,将快递转给了港中能达快递公司,单号也变更了。
“转包”成潜规则
好好的快递为何会变更了 “东家”?包裹内的东西为何又会不翼而飞呢?带着这个疑问,记者联系到该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说,该公司所有寄往外省的快递都会重新更换包装,而且收件人丁先生本人已经签收了快递,他们对此类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面对这样的回复,寄件人范先生非常不满,他说,快递公司在未经客户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更换快递公司,显然侵害了客户权益。
那么,速递公司中途“转包”合适吗?岛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营快递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缺乏行业监管,目前民营快递公司之间进行“转包”早已成为业内“潜规则”。他坦言,这与迅猛发展的快递业和相对滞后的快递网络铺设之间无法调和的矛盾有着直接关联。由于只有网络覆盖广泛的快递公司才可以将业务触角无限伸长,但网络基础设施的铺设需要投入前期投资金额大、耗时长、回报速度也慢,因此一些小快递公司不希望将大好的市场拱手相让,于是想出了“借船出海”的市场策略与异地快递公司合作,以小成本搏击大市场。“合作发展本身是件好事,但由于管理松散,监管缺乏,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素养都有待提升,因此,在‘转包’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纰漏。”这位负责人坦言。在随后的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市面上确实有许多快递公司通过与各地同行签署合作协议,将消费者委托的货件一再“转包”寄递。
“先签后验”是“祸首”?
快递“转包”后物品延误甚至毁损的现象时有发生,但记者了解到,由于快递业目前 “先签后验”的签收规则,“转包”后一旦快递内物品出现问题,快递公司便可轻松绕过赔偿“暗礁”,而快递纠纷一时便成了消费者维权热点。市消保委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类似的投诉最近确有增多趋势。
记者了解到,目前快递业另一个不成文“行规”就是:快递公司的职责只是运送快件,商品包装完好无损,快递公司就尽到了送达义务。丁先生告诉记者,未经客户同意擅自“转包”,快递公司的这种行为本身就已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先签后验”这样不负责任的行规更是无法保障消费者利益。对此,青岛诚功律师事务所杨连迎律师认为,快递公司“先签后验”的收货程序确实刻意规避了自身应负的责任,对收件人很不公平。记者了解到,由于大量快递被擅自“转包”,同时又要求“先签后验”,为缺乏管理的中间环节的漏洞提供了最好的脱责借口,在这样霸道的行规面前,消费者只能“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就像我的遭遇一样,即使签收的时候包装完好,里面的物品完全有可能被调包或损毁。而快递公司先拿到签字就万事大吉了,这样的行规是不是该改改了?”丁先生气愤地表示。
一位业内人士坦言:“其实,行规有时候是大家约定俗成的东西,不一定合适,但大家都这么干,又没有有效监管,何乐而不为呢?”对此,更多的市民则认为,行业监管空白是快递业如此心照不宣地进行“潜规则”的重要原因,因此,出台完善的快递业行业规范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