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月1日起,中国海关总署对中国进出口货样及广告品已实行严格的文件检查。所有出口货样及广告品在每次申报时,必须提供含十位海关注册编码(CRC)的报关委托书(POA)与海关注册登记证书。未获得海关注册登记的出口发货人,在报关时必须提供与有申报资质的出口代理人签订的出口代理协议或经营单位委托书(BUA)及代理人的海关注册登记证书。而所有进口货样及广告品在每次申报时,亦必须提供十位海关注册编码及中国商品编码(HSC)。
因此,进出口货样及广告品的清关时间预计有所延长,为减少该措施对进出口快件通关的影响,联邦快递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及早做好准备,详情请浏览联邦快递官网首页右下角新闻专栏中的“文件准备须知”(http://www.fedex.com/cn/about/local/servicenews/customernews_no33new.html)或致电国际快递客服热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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