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8 吉林省邮政管理局
《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快递暂行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各市(州)局及时制定本地区现场宣传活动方案,提前谋划、积极部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现场宣传活动,有力推进《条例》的宣传贯彻,为《条例》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长春局联合市快递行业协会在人流密集的万达广场举办了《条例》现场宣传活动,通过佩带宣传绶带、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席和展板等方式,现场展示《条例》有关内容。活动现场有6家快递企业近30人参加宣传,现场向市民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吉林电视台公共新闻频道、吉林电视台守望都市栏目对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
吉林市局组织了《条例》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向市民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大型电子屏等宣传方式,就《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介。活动中,吉林市局要求,各企业要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条例》相关内容。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吉林市新闻综合频道《直播江城》对本次宣传活动进行了现场采访。
延边局组织全州各寄递企业在延吉市时代广场举办《条例》大型宣贯活动。活动现场布放10块大型宣传展板,向市民发放宣传单500余份,解答市民各类问题30余人次。延边电视台、交通台等地方主流媒体进行了现场跟踪采访。
四平局举办了以“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条例》知识问答和演出宣传活动。四平局表示,将借此契机团结力量,立足当下,下大力气做好《条例》系列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规范执法,凝聚起推进新时代邮政行业不断发展前行的强大合力。
通化局开展了《条例》现场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置了咨询台,根据《条例》内容,由通化局干部职工和市邮政企业代表组成的宣讲团分别就快递安全、快递服务、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向现场群众宣讲新规要求,解答群众咨询,并发放了《条例》单行本、学习问答及宣传图册。通化电视台、通化广播电台、通化日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参与活动并进行报道。
松原局在市委广场组织开展了《条例》现场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印发《条例》宣传彩页1000份,摆放了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发放《条例》单行本100册,并就《条例》内容、立法背景、意义以及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读。松原局干部职工还与快递企业20余名员工组成《条例》宣讲团,就《条例》内容以及市快递企业贯彻措施向群众进行了宣讲,重点针对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答疑。松原日报对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
辽源局积极开展了《条例》宣贯工作,通过在地方媒体发表文章,提高宣传实效。同时组织市申通、圆通、中通等重点品牌快递企业在快递园区开展《条例》现场宣贯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佩带宣传绶带、发放《条例》单行本和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传播《条例》知识,提高社会知晓度。辽源局还就《条例》立法意义以及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白城局在步行街组织开展了《条例》宣传活动,邮政公司和品牌快递企业共50余人参加了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条例》宣传,一是摆放宣传展板,向群众介绍《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利民政策;二是现场发放《条例》、《快递相关知识知多少?》和《快递申诉与维权》等宣传品500余册;三是现场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对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答疑。
白山局通过悬挂横幅、佩带宣传绶带、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席和展板等方式积极开展《条例》宣贯活动。活动现场还组织全市快递企业从业者进行宣誓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