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0 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快递暂行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扎实有效推动省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家邮政局统一部署,近日,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印发了《黑龙江省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系统安排部署全省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方案》明确了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省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局部署,结合地区实际,着重突出四个方面:一是坚持行业共治,明确了邮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快递企业各自职责,发动社会监督员参与行业信用体系督导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实现了各部门各单位合理分工。三是探索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建立从业人员失信档案和诚信档案。四是注重结果运用,将信用评定得分作为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力争用1-2年时间,使省快递业信用信息采集机制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初步发挥作用。
黑龙江局表示,将加快推进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快递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和评定,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营造失信制约环境,着力提高全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新模式,营造良好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