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港DHL发出通知,称韩国海关已于6月修订了快递货物清关通知,并最终要求从2019年9月开始对发往韩国的B2C和B2C最低限度清关的货物,收件人需要提供个人清关ID。
据悉,该新政策将于今年9月2日正式生效。政策生效后,B2C和C2C货物将被作为最低限度清关的货物进行清关,收件人的个人清关ID(人员海关编码)或DOB应提交给韩国海关。
届时,如果没有个人清关ID(人员海关编码)的货物运到韩国,货物将一直暂扣直到收件人提供他们的个人清关ID到我们的清关团队并收取额外费用,存储费用。
作为发件人,则需要从接收方获取个人清关ID(PCCC),并在DHL Express电子运输解决方案中将个人清关ID或出生日期(YYYYMMDD)输入收货人/收货人增值税字段。
而韩国DHL将个人清关ID(PCCC)转交给韩国海关进行最低限度清关,并收集收件人的个人清关ID,以便在没有个人清关ID的情况下通过短信通知收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