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厦门市海沧区政府发布关于兑现《海沧区促进航运物流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公告及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支持。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申报获取扶持奖励。分拨中心租金方面,对在厦门海沧区设立分拨中心且全额在海沧区开票的快递企业,按照其租用场所发生的实际租金的3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可申请补助10万元;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方面,对于企业建设、改造产地预冷设施、集配中心、销地低温配送中心、冷藏库,购置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和零售终端、冷藏设备等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获奖励500万元;不同产业联动发展方面,对物流企业承接区内单家制造业、商贸业等跨产业企业的采购、运输、仓储、货代、流通加工、物流信息等两个环节以上物流服务外包,且年度实际总外包物流费用达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最高可获奖励200万元。
厦门局表示,下一步将指导海沧区快递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政府申报奖励扶持,为行业减税降费及高质量发展增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