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2 近日,广东省邮政管理局会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处置邮政业治安案件的意见》,对发生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等治安案件的处置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意见》明确,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高度重视邮政业治安案件的处置工作,把维护邮政业秩序作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信权益的重要内容。对邮政、快递企业报案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控告、举报的邮政业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调查并依法处理。对邮政业治安案件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因纠纷引起,且违法情节轻微的,可依法不予处罚。
《意见》强调,因发生治安案件造成邮件、快件滞留的,办案人员要先行采取措施,督促将滞留邮件、快件解除扣押,再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处理,以切实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及各办事处应加强对网络型快递企业、加盟快递企业的管理,规范快递企业加盟行为。省快递协会要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指导与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邮政业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
广东局表示,《意见》的出台对基层公安机关处置邮政业治安案件提供了明确指引,更为快递企业及其员工处理类似突发事件指明了方向,对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全省快递市场良好秩序将发挥重要作用。本站关键词:快递 | 快件 | 速递 | 国际快递 | 国际速递 | 国际快件 | 北京快递公司 | 国际快递公司 | 北京国际快递 | 北京国际快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