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是公司信 息表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 信息表露的内收留 第八条 公司应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认 可的网站公布当期发行文件,具体信息如下: 职务: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 电话:021-60376669 传真:021-60376600 电子信箱:ir@sto.cn 如本公司的信息表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化,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所有需表露的信息均通过上述 媒体公告,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 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职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 制措施; (十三)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进停顿,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进 行审计,确保公司信息表露的内收留真实、正确、完整、及时,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职员、各部分、分公司、子公司的负 责人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士为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为 报告人),有责任将涉及子公司经营、对外投资、股 权变化、重大合同、担保、资产出售、高层人事变动、以及涉及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信息等情况及时、真实和完整地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在与上述职员签署聘用合同时, 第二十八条 公司经营治理团队及高级治理职员在信息表露中的职责: 1、公司经营治理团队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治理职员应 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表露相关工作, 第三十六条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治理职员对报告人负有督促义务,文件保存 地点为公司的证券部。
发现重大缺陷应当进行调查、提出处理 建议, 第十八条 公司更正已表露财务信息差错, 申通快递: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表露治理制度 时间:2021年06月30日 20:05:40nbsp; 原标题:申通快递: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表露治理制度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表露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在银行间债 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表露行为。
并承担子公司应披 露信息报告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表露信息外, 2、监事会建立有效机制,并就信息表露内收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没有虚假记载、严重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各部分、分公 司、子公司负责人作为各部分、分公司、子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 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 公司各部分、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也可指定专人负责相应部分、分公司、 子公司一般信息的报告、文件传递等工作。
且表露时间不晚于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 体或其他场合公然表露的时间,在 相关文件内部流转过程中, 第四章 信息表露事务治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信息表露工作由董事会同一领导和治理,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和董事在信息表露中的职责 1、董事会和全体董事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表露相关工作,给公 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 第三十八条 本节所称报告人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履行信息 报告的通知义务是指将拟报告的信息在第一时间以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通知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工作职员, 对外签署的涉及重大信息的合同、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在签署前应当知会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表露 事务治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就信息表露内收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3、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应当勤勉尽责, 6、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决定是否召开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若投资者以为变更事项对其判定相关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价值和 投资风险具有重要影响, 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在未公然表露前承担保密责任及其他相应责任,并在提供的相关资料上签字。
将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未公然表露的重大信息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备忘等文件属于公司机密级 文件,相关信息表露义务人/信息报告人应在事发当日 报告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表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表露时间; (四) 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 流量表,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六章 保密措施 第五十一条 董事长、总经理作为公司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提交董事上进行审核; (三)董事会秘书将信息表露文件报送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审核登记; (四)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五)董事会秘书将信息表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 局,董事会秘书接到 报告后,公司应对该责任人给予通报、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 处分,并保证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正确、完整,参股公司相关部分及职员 应予以配合, 第三十四条 报告人负责本部分(分公司、子公司)应报告信息的收集、整 理及相关文件的预备、草拟工作,在公 司的信息公然表露前, 第五章 信息表露方式 第四十八条 公司应保证投资者和信息使用者能够通过经济、便捷的方式(如 互联网)获得信息,应主动向主承销咨 询,包括但不限于与该信息相关的协议或合同、 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院判定及情况先容等,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部以为应当以书面方式 报告的, 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表露半年度 报告; (三)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表露季度 财务报表,一般密级文件的信息知情职员为信 息表露义务人及其指定职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职员、证券部所有职员, 第五十条 公司也可通过其他媒体、内部网站、刊物等发布信息,但刊载时 间不得早于指定报纸和网站, 第四十二条 所有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机密级文件的信息知 情职员为信息表露义务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职员、证券部主要职员,应及时向董事长或监事会主席提出召开董事会或监事会的建议,提供有关资 料, 第十一条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
报告人应及时、如实地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说明情况。
上述责任追求、处分情况及时上报深 交所,” 第十条 公司最迟应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还应当表露母公司 财务报表,物流治理专业学校 。
第三十五条 报告人报告可以书面方式, 第三十一条 报告人应在获悉重大信息的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 秘书,交易各方不得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应当保证所表露的信息 真实、正确、完整、及时, 第二十条 公司变更中期票据发行计划,或 者本制度没有具体规定, 2、及时将国家对公司施行的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分对公司信息表露工 作的要求通知公司信息表露的义务人和相关工作职员; 公司信息表露的义务人和相关工作职员对于某事项是否涉及信息表露有疑 问时,在报告过程中, 公司各部分、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亦可指派专人负责信息表露具体事务管 理工作,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十四)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够第一时间获 悉公司重大信息; 公司全体高级治理职员必须保证信息表露内收留真实、正确、完整, 公司各有关部分、分公司、子公司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 第三十三条 公司下属各部分、分公司、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 情形时,履行上述第十二 条规定的重大事项信息表露义务,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 第十九条 公司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召募资金用途,副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治理职员作为分管业务范围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公司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进行审核并 出具书面意见,公司应当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治理办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信息表露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咨询;董事会秘书也无法确定时。
并及时回还所借 文件,。
履行信息表露的义务,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从其规定或约定,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 公司拟分配股利,由信息表露义务人提交董 事会秘书审核是否齐备后交由证券部应当妥善保管,分析判定是否需公然相关信息,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董事个人不得代表公司或董事会对外发布公司未 经公然表露过的信息。
第五十三条 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职员、关联人等若擅自表露公 司信息, 定向发行对本条涉及内收留另有规定或约定的,应由信息报告人直接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本人报告。
除表露变更公告外,投 资者购买本企业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第二章 信息表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表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 6、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
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 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 公司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治理; (十一) 公司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 公司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承担相应责任。
证券部指定专人进行内部报送和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并由 相关职员作好收件记录,分管副总经理或指定负责的总监或部分经理 必须保证报告的真实、及时和完整。
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六)董事会秘书对信息表露文件及公告进行回档保存,应依占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信息表露治理办法》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中国银行交易商协会、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上海清 算所和其他指定的媒体为公司指定信息表露媒体。
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 要的资料;关注信息表露文件的编制情况, 9、公司各部分、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公司报告本 部分、分公司、子公司经营、治理、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 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如有), 2、公司经营治理团队及全体高级治理职员应当勤勉尽责, 5、监事会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治理职员履行信息表露职责的行为及公司 信息表露事务治理制度进行监视。
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 表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三条 本制度第十二条列举的重大事项是公司重大事项信息表露的最低 要求, 2、董事会建立有效机制,已表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公司偿债能 力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 第十五条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的,须将拟表露的监事会决议及说明表露事项的相 关附件。
并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表露义务人履行 信息表露义务; 监事会应当对定期报告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由报告人或其指定专人向证券部进行 报送,公司应当按以下要求表露定期报告: (一)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表露上一年年度报告。
保证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表露,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变更已表露信息的, 第四十一条 公司信息表露应当遵循以下流程: (一)有关责任人制作信息表露文件; (二)有关责任人将信息表露文件报董事会秘书审核, 第三十七条 报告人应持续关注所报告信息的进展情况,发现题目的,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 的网站公告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发行规模、价格、期限等信息,接受投资 者问询。
联系股东、董事,应在第一时间履行报告义务并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
规避公司 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表露义务,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并据 以独立判定投资价值,董事会秘书应 及时做好相关信息表露工作, 借阅人因保管不善致使文件遗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条 本章所称第一时间系指报告人获知拟报告信息确当天(不超过当 日的24时),并经董事会秘书确认,应约定对其工作中接 触到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九条 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有权随时向报告人了解应报告信息的具体 情况, 第五十四条 由于有关职员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信息表露违规,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进停顿、 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 公司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治理人、信用评级 机构; (四) 公司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 职员发生变动; (五)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职员无法履行 职责; (六) 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以便董事会秘书正确把握公司 各方面情况,关注信息表露文件的编制情况。
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治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 息表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现信息表露负责人为:陈德军先生, 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应当在出现该情形之日后2 个工作日内履行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事项的信息表露义务, 第三十二条 董事长接到报告人报告的信息后,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 内表露, 第九条 公司应在召募说明书明显位置作如下提示: “本企业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
也不代表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定。
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 响: (一) 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二) 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 董事、监事或者高级治理职员知悉该重大事项发生并有义务进行报 告时; (四) 收到相关主管部分决定或通知时; (五) 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时,并保证所有投资者有同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3、建立信息表露的制度,变更前已公然表露的文件应在原表露 网站予以保存,如有相关情况发生,且不得以此代替正式公告。
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并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表露义 务人履行信息表露义务;财务负责人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在财务信息表露方面的 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 干预董事会秘书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表露信息, 4、全体监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 关联关系的说明,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发生的影响。
并为董事会 秘书和信息表露事务治理部分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本制度规定的表露标准。
应至少于原发行计划到期日前五个 工作日表露变更公告,或者依法进进 破产程序、被责令封闭; (十)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十一)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新增借款超 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 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公司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 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
并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表露义务人履行信息表露义务,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投资风险。
8、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公司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 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视, 证券部接到报告人报告的信息后,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表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四十三条 公司向主承销商报送的报告由证券部或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其他 部分负责草拟,在所报告信息出现 新的变化时,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监视情况;具体监 督职责、监视范围和监视流程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审部分的工作职责 和流程执行,报告人应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予以报告,相关负责人必须保证报告的真实、及时和完整,如后续确定接任职员,协助董 事会秘书做好信息表露工作,应根据前款要求进行处理, 第五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其他知情职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定向发行对本条涉及内收留另有规定或约定的, 4、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治理职员相关会议,将在变更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向 投资人公告表露变更情况及接任职员, 第四十五条 公司所有信息表露相关文件、资料交由证券部保存, 第十六条 公司表露重大事项后。
董事会秘书审核后。
回答有关题目。
第二十四条 公司信息表露的义务人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职员和各 部分、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够第一时间获悉重大信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表露的常设机构, 报告人应负责相关部分、分公司、子公司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及相关文件 的预备、草拟工作,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表露事务治理部分,董事长 或董事会秘书自行或指定证券部专人进行内部报送和保管, 6、监事会以及监事个人不得代表公司向股东和媒体发布和表露非监事会职 权范围内公司未经公然表露的信息; 监事会需要对外表露信息时。
应及时向市场表露,应根占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信息表露治理办法》及本制度的规定,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有关公司的重大信息,还应符合以 下要求: (一)更正未经审计财务信息的, 组织完成主承销商布置的任务。
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然表露过的资料。
信息表露具体事务治理负责人直接向公司各部分、分公司、子公司负责 人负责,应同时表露原审计责任主体就更正事项出具 的相关说明及更正后的财务报告, 第四十六条 公司信息表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相关信息在指定网站上传当 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及时回档保存,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及时表露相关信息, 5、公司经营治理团队应责成有关部分、分公司、子公司对照信息表露的范 围和内收留,报告的内收留是否能够真实、正确、完整地反 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全体监事必须保证信息表露内收留真实、正确、完整,公司保存追究责任的权利。
4、公司经营治理团队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对外 投资、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已表露的事件的 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第四条 公司及其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职员, 公司相关职员的履职文件应在证券部收到相关文件起两个工作日内及时回 档保存,由报告人直接报送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本人,证券部指派专人负责档案治理事务, 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应当在确定接 任职员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表露。
并为董事会 秘书和信息表露事务治理部分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治理职员,公司应根据内部规章制 度给其一定处罚,应同时表露变更后的财务信息; (二)更正经审计财务报告的,不得擅自泄密。
需公然 相关信息的,以及董事会代表股东、监管机构作出的质询,应至少表露受影 响的最近一年变更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若有)和最近一期变更后的季度会计报表 (若有),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够第一时间获悉重大信息,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收留: (一)召募说明书; (二)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三)法律意见书; (四)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五)受托治理协议(如有); (六)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并为董事会秘书和信息表露事务治理部分 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职员或其他部分的员工需要借阅信 息表露相关文件、资料的,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九)公司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一)公司名称、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涉及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 合同; (四)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划转 或报废; (五)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六)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或因赔偿责任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难以消除的; (七)公司发生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八)公司一次免除他人债务超过一定金额,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表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保证其内收留简明扼 要、通俗易懂,并督促公司董事会改正,防止财务信息的泄漏,应及时发布更 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公告,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确认的,确 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正确, 7、担任子公司董事的公司董事,可能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事项,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 产的20%; (八)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 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表露相关审计报告; (三)变更前期财务信息对后续期间财务信息造成影响的,负责与新闻媒体及投资者的联系,交由董事会秘书办理具体的表露事务,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董事会不予改正的。
不得以新闻 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
4、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应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相关借阅手续。
维护投资者关系,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签发。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和监事在信息表露中的职责 1、监事会和全体监事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表露相关工作, 本节所称报告人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部提供文件资料是指将与 所报告信息有关的文件资料投递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的工作职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诋毁等性质 的词句,并敦 促董事会秘书作好相应的信息表露工作,修改时亦同,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向报告人收集相关信息时,关注信息表露文 件的编制情况。
对信息表露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 第二十五条 公司信息表露的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 制度的规定,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中财网 ,查阅涉及信息表露事宜的所有文件,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制定本治理制度,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及时报 告重大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从其规定或约定, 公司各部分、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为本部分、分公司、子公司信息表露 事务治理第一责任人,如未在信息表露事务负责人变更后确定并 表露接任职员的,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表露相关工作, 公司参股公司的有关信息表露工作由证券部负责,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 事项时。
并就信息表露内收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
应当及时改正, 第十二条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
汇集公司应予表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 5、全体董事必须保证信息表露内收留真实、正确、完整,相关 职员应及时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相关部分应当按照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要求的内收留与 时限提交,接待投资者来 访,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投资价值做出任 何评价,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上述事项发生重大进展或变化的,由可指定相关职员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3、公司经营治理团队应当建立有效机制,加强公司信息表露事务治理,应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报告人履行信息报告职责,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发现已表露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持续关注公司信息表露情况,制订保密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
7、公司财务治理部分应建立有效的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在信息表露中的职责: 1、作为公司与投资者的指定联络人,并随时报告进展情况,应当立即向深交所报告,在报告过程中, 3、董事会应当定期对公司信息表露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监事会应当在监事会年度报告中表露对公司信息表露治理制度进行检查的 情况, 未公然表露的其他一般信息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备忘等文件属于公司一 般密级文件,或者存在严重失 信行为; (十七)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 治理职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并在年度董事会报告中表露公司信息表露治理制度执行情况,应至少于变更前五个工作 日表露变更公告,负责 治理信息表露事务,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
在此期间。
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 告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必要时,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人报告的信息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均应依据本规 则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时表露, 第六条 公司发布的公告文稿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在相关文件流转过程中,应立即上报董事会秘书,没有虚假 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可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 人会议规程》提议召开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
公司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但假如该事件对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应当在相关文 件签署后立即报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
公告应 至少包括以下内收留: (一)变更原因、变更前后相关信息及其变化; (二)变更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同意的 说明; (三)变更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和偿付安排的影响; (四)相关中介机构对变更事项出具的专业意见; (五)与变更事项有关且对投资者判定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有 重要影响的其它信息,应当在上述进展或者变化出现之日起两个工 作日内表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经营治理团队及高级治理职员个人不得代表 公司或董事会对外发布公司未经公然表露过的信息,并承担相应责任; 经营治理团队有责任和义务答复董事会关于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 公司其他情况的询问,回答投资者咨询,应当从信息表露角 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也可以口头方式向董事长、董事会 秘书、证券部提供重大信息,说明编制和审核的程序是否符 正当律、行政法规、证监会的规定,应当单独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治理职员 和公司各部分、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职员有约束力,董事、监事、高级治理职员、各部分、 分公司、子公司履行信息表露职责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履行信息表露义务。
应及时表露相关变更公告。
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 情形; (二十一) 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 公司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 发行文件中约定或公司承诺的其他应当表露事项; (二十五) 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及时采取 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 公司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相关机构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更改或替换。
负责预备和递交主承销商要求的文件, 5、负责公司信息的保密工作, 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名称变更; (二)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应主动、及时地表露所有可能 对投资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保证相关信息在规定期限内表露,保护投 资者正当权益, 报告人应报告的上述信息的具体内收留及其他要求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表露规则》及本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执行,报告人应当积极予 以配合。
报告人应当提交书面报告。
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 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 第十七条 公司表露信息后,因更正已表露信息差错及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召募资金用途或中期票据发行计划的,信息报告人或其指定的专人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 书或证券部报告,个别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职员无法保证所表露的 信息真实、正确、完整、及时或对此存在异议的,同时应在需表露事项发生当日将需表露 事项涉及的合同、协议等相关信息提交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需要提供 进一步的材料时,遵取信息表露的纪律。
说明重大财务事项,南阳物流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职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表露信息的工作 职员,不存在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 引人重大误解之处,应当认真阅读本召募说明书及有 关的信息表露文件,突失事件实质,视为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没有虚假记载、严 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