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是我国南北天气的分界线和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具有调节天气、保持水土、修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功能,是中华文明、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在我国自然生态环境中具有重要地位。
第二节 重点生态系统保护
第二节 交通设施建设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矿产资源开发
第三节 生态旅游
第三节 社会监视
第二节 营林造林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五节 科技支撑
第一节 封山育林与禁牧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第四节 产业准进
第五节 主要题目
第五节 农村环境
前言
第四章 植被保护
第二节 小水电站
第四节 规划目标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分、各直属机构:
第三节 城镇乡村建设
第三节 自然林保护
第二节 网格监管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一节 保护历程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五节 森林草原防火
第六节 重金属污染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一节 循环经济
第九章 绿色发展
第三节 推进公共服务发展
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
目 录
第四节 旅游开发建设
第四节 宣传引导
第二节 保护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夸大,要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履行好职责,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国际货运 空运价格,让秦岭的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第三节 基本情况
第一节 保护职责
第四节 勘界立标
第五章 水资源保护
第四节 地质多难难
第一节 考核评估
第四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规划体系
第三节 制度建设
第四节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为深进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编《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规划范围涉及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6市39个县(市、区),总面积5.82万平方公里,2019年末常住人口489万。《总体规划》是指导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分编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设区市编制本行政区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跨境铁路 国际物流,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重要依据。规划期至2025年,展看至2035年。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已经2020年第1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五节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第一节 核心保护区
第三节 湿地保护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第一节 保护历程
第一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第二节 特色农业
第二节 水源保护
第六节 重要机遇
第三节 水功能区划
第四节 流域治理
第三节 尾矿库
第一节 野生动植物保护
第三章 规划分区
第三节 一般保护区
第四节 退耕还林还草
第六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四节 资金投进
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心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秦岭西起甘肃临洮,中贯陕西省南部,东抵河南鲁山,东西长约1600公里,南北宽约300公里,主峰太白山海拔3771.2米。秦岭陕西段东西长约500公里,南北宽约150公里,均匀海拔1000米以上。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节 水土保持
第十二章 监视治理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十章 保障和改善民生
前 言
第八章 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第二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20年7月11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第二节 重点保护区
第七章 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
2020年7月
第五节 国土空间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