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7 近日,宁夏自治区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全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健全自治区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4年,全区22个县级寄递物流中心全部完成升级改造,193个乡镇寄递物流站全面运营,所有建制村实现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基本建成。
根据《实施方案》,自治区政府将本着整合优化、共享共用,一站多用、一点多能,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采取集中资金、集中力量、分批实施、整体推进的方式,利用3年时间,通过分阶段、分步骤梯度推进各县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今年,重点推进被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乡村振兴局认定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红寺堡区、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5个县区,第二、第三年逐年梯度推进。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和西夏区农村寄递物流渠道已基本畅通,以巩固提升为主。
《实施方案》明确,将通过强化农村邮政基础支撑、完善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整合乡村末端配送资源、提升农产品冷链服务能力、深化农村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建设物流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七大任务。针对农产品大批量外销的物流需求提供专业化寄递物流服务,《实施方案》将重点支持脱贫地区的牛羊肉、蔬菜、枸杞、长枣、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销售,争取每年建成5个物流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鼓励快递企业在农产品主要种植区、产区、加工区设立临时收货点,开通各类村庄特产快递,满足乡村农产品季节性、小批量外销需求。
宁夏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与自治区商务厅等各部门配合,共同推进和落实好《实施方案》,发挥邮政快递农村寄递物流主渠道作用,推动建立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全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