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职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合法手续的自住住房的 2、离、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二年内未重新再就业;或非本市户口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5、职工在职期间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7、其他提取:(1)无自住房的低保对象合法租住自住房; (2)遇到自然灾害和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被法院判实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