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异地公积金能在湘潭买房不?

可以 异地缴存职工在湘潭购房,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体申请办理条件如下: 1.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按月缴存6个月(含)以上,欠缴3个月(含)以内,且账户状态显示为正常:(1)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停缴6个月(含)以内,重新缴存的,补足停缴金额视同正常缴存;(2)初次缴存职工或停缴后重新缴存职工(上述第1条情况除外),新开户日期或重新缴存日期与申请贷款日期不得少于6个月。 2.所购房能够在湘潭市办理(预告)抵押登记。 3.信用良好、无高额负债、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全国范围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下同),或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并符合再次申请的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湘潭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85%,且执行二级及以上预警状态下的调控措施时,就会暂停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