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

青岛公积金可以按月提取吗?

答:不能 青岛公积金不能每月提取,每人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待遇咋样?

是政府机关,待遇要看是否有编制了,没有的话5000以内。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2002年5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颁布后,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我市在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内设10个处室、12个管理处、编制233人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构筑了“集中统一、信息共享、分级授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

青岛公积金一年怎么提两次?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的,每人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提取流程 (1)在线刷脸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点此进入: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营业厅”模块,输入职工身份证号码、姓名、职工编号、认证手机号等信息,支付宝刷脸认证在线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 (2)登陆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点此进入、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办理:职工未提供已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租赁提取8400元/年), 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自助办理提取本市规定的年度提取限额。操作流程:详情请参照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便民指引--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