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诊所需提供的资料

开诊所流程及申请材料?

开诊所要以下材料: 1、设置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5、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开诊所流程如下: 1、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2、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1)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2)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3、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4、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5、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开诊所流程及申请材料?

开办诊所,需要向当地有审批权限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设置申请。申请书包括以下材料: 1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申请村卫生室的,须有书面申请,并有当地村委会、卫生院、医院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的辞退证明; 3、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