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有什么凭证

注销完公司最后一项工商应该给出什么东西?

公司在注册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注册登记机关对公司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注销完公司后,注册登记机关会出具营业执照注销登记通知书,这是注册登记机关完成公司营业执照注销后,为公司最后出的一项法律文件,也是公司注销的法律凭证。因此,注销完公司,最后一项工商应该给出营业执照注销登记通知书。

公司注销后有什么证明文件?

公司注销后,注册登记机关会为公司出具营业执照注销登记通知书,作为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文件。 公司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注册登记机关在受理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后,会为公司出具准予注销通知书。然后在注册登记系统办理了公司注销登记后,会为公司出具营业执照注销登记通知书,作为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的凭证和证明文件。

企业注销后有什么证明文件?

企业注销后,需要领取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该企业已经完成注销手续。以下是企业注销后需要领取的证明文件: 1. 注销证明:企业注销后,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税务机构办理注销证明。注销证明是证明企业已经完成注销手续的重要文件,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号、证明编号、注销日期等信息。 2. 税务注销证明:对于已经在税务机构纳税的企业,还需要领取税务注销证明。税务注销证明是证明企业已经完成税务注销手续的重要文件,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税务机关代码、证明编号、注销日期等信息。 3. 税务清算证明:如果企业在注销前存在未结清的税款,需要领取税务清算证明。税务清算证明是证明企业已经结清所有未缴税款的重要文件,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税务机关代码、清算日期、清算金额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企业注销的证明文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税务机构。

企业注销后,所有的财务凭证需要保留吗?

公司注销后,凭证可以移交给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不可以擅自销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最少应保管10年。否则擅自销毁,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按照征管法规定处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第八条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