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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律师没有委托文书可以出庭吗?
对方律师没有委托文书,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出庭。《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律师出庭需要哪些手续?
需要准备以下一些材料,律师事务所的所函,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律师自己的执业证,这三个证件是必不可少的。
给法院的律师出庭函写律师费吗?
当然不用写律师费。法律规定律师是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只能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承接业务。律师出庭函是律师事务所给予法院的律师承接业务的证明,说明这次庭审由相关律师出庭,因此,律师出庭函与律师费无关,当然不用在其中写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