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做空

“恶意做空”在刑法中属于什么罪名?

“恶意做空”本身不是一个罪名,刑法规定的相关罪名是操纵市场罪,操纵市场罪囊括了恶意做空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以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论处: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刑法还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恶意做空是什么意思?

恶意做空是指跨市场和跨期现市场操纵,属于股票交易中的违法行为。做空是股票期货市场常见的一种操作方式,操作为预期股票期货市场会有下跌趋势,操作者将手中筹码按市价卖出,等股票期货下跌之后再买入,赚取中间差价。做空是做多的反向操作,理论上是先借货卖出,再买进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