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疗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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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推行医疗卫生改革?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什么是深化医疗体制改革?

医疗保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持续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医保改革纵深推进,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5亿人,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医疗保障基金收支规模和累计结存稳步扩大,整体运行稳健可持续。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健康福祉的美好需要日益增长,医疗保障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一是制度碎片化。一些地方政策口子松,制度叠床架屋。二是待遇不平衡。地区间保障水平衔接不够,过度保障与保障不足现象并存。三是保障有短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弱化了共济保障功能,门诊保障不够充分。四是监管不完善。侵蚀医保基金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约束不足。五是改革不协同。医药服务资源不平衡,医保、医疗、医药改革成果系统集成不足。这些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获得感,必须加以改革。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什么时候?

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根据享受对象可以分为城市医疗保障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农村合作医疗,起源于40年代陕甘宁边区的“医疗合作社”,到1979年,全国90%以上的生产大队办起了合作医疗。其经费来源个人和社区集体共同负担。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合作医疗由于没有及时地进行改革和完善而跌入低谷。 对于中国城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来说,其发展大体上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94年。 第二阶段是从1994年后的制度创新阶段。(改革阶段) 2009年8月,我国启动了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系列数据表明,3年来,医疗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各项改革事业取得积极进展,为实现“十二五”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3年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逐年扩大。2009年以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数不断扩大。2011年,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人数达到47292万人,比2008年增加49%。新农合参保率从2008年的91.5%提高到2011年的97.5%。2011年,医疗保险覆盖人口超过13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