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提案的内容及建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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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提出方案和提案,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3.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参加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 4.有权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5.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力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教职工代表应尽的义务是: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素质; 2.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和执行大会的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的工作; 4.模范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辩证统一的,不可分割。教职工代表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活动中,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不能只强调一方面忽视另一方面。

教代会表决多少算通过?

我待会表决多少算通过,一般情况下,会议的表决方式是参加会议人员的2/3以上,通过2/3的以上的人员同一表决通过才算有效召开会议的目的就是要求征集大多数人意见建议都是一致的,达成相应的共识都是同意这样的举措,所以说需要大部分人同意

怎么写职代会提案?

职工代表向大会提出提案,是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职工代表提案的立案与范围正式代表在大会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提案,经大会提案组审阅通过后方可立案。  凡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属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等问题上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单位改革、建设和发展工作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及加强素质教育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单位发展、管理、科研、基建、后勤及其他行政事务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有关单位职工依法维权、住房、工资、福利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6)职工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处理的问题和下述问题,不列为提案。   (1)同国家现行宪法、法令、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2)纯属于党、团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问题。   (3)纯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   (4)纯属于部门解决的问题。   对于代表提出又不能列入提案的有关问题,可作为意见和建议,有大会提案组转请有关方面研究处理。提案的提出(1)正式代表应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以便使提案全面、正确的反映教职工的要求。  (2)代表提案要事实清楚、实事求是,按一事一案提出。  (3)代表提出的提案必须在大会主席团截止日期前交大会提案小组,超过截止日期不作为大会提案,可另做处理。  (4)提案用表有大会统一印发。代表要按要求用圆珠笔或钢笔认真逐项填写,字迹要清楚整齐,一式两份。  (5)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的附仪人,但可以提出书面的建议和意见由大会提案小组转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教代会议程的一般程序?

教代会议程一般程序: 1、教代会的筹备 ⑴在党委领导下,成立有党、政、工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筹备领导小组。 ⑵确定大会中心议题和会议时间; ⑶党委下发召开教代会的通知; ⑷制订选举办法,确定各单位的代表分配名额; ⑸成立代表资格表审查小组; ⑹选举产生代表并组成代表组; ⑺组织培训代表,搞好宣传教育; ⑻做好提案征集工作; ⑼提出大会主席团和主席团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 ⑽拟订大会议程和日程。 2 、召开预备会议 大会召开前,应由校工会负责同志主持召开预备会议,通过下列事项: ⑴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⑵通过大会议程; ⑶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⑷听取教代会筹备情况的报告; ⑸通过或决定大会其它事项。 3、大会主席团主持开好正式会议。 4、宣传大会精神,执行大会决议,办理代表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