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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蓝之狱社会背景是什么?
中国明太祖朱元璋借口丞相胡惟庸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 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 起于明洪武十三年(1380),终于二十五年。 明初,朱元璋对丞相胡惟庸专权擅政、结党营私、骄横跋扈的举动极为不满,采取种种方式对其制约。 洪武十三年正月,有人上书告胡惟庸谋反,朱元璋遂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将胡惟庸和涂节 、陈宁等处死。 胡惟庸死后,其谋反“罪状”陆续被揭发。 朱元璋为肃清“逆党”,株连杀戮者达 3 万余人。 前后延续达10年之久,朱元璋并作《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 “胡党”而受株连至死或已死而追夺爵除的开国功臣有李善长、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永嘉侯朱亮祖、靖宁侯叶踦等 1公、21侯。 胡惟庸 被杀后,朱元璋遂罢丞相 ,革中书省,并严格规定嗣君不得再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说立者,处以重刑。 丞相废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
“胡蓝之狱”发生在那个朝代?
胡蓝之狱 明太祖朱元璋借口丞相胡惟庸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起于明洪武十三年(1380),终于二十五年。明初的胡惟庸案、蓝玉案,史称"胡蓝之狱"。明太祖朱元璋借此两案,大开杀戒,从洪武十三年到洪武二十六年的14年间,他几乎将明初的开国功臣诛杀殆尽,受株连被杀者有45000 余人。
历史上明朝胡蓝案是怎么回事?
中国明太祖朱元璋借口丞相胡惟庸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 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 起于明洪武十三年(1380),终于二十五年。 明初,朱元璋对丞相胡惟庸专权擅政、结党营私、骄横跋扈的举动极为不满,采取种种方式对其制约。 洪武十三年正月,有人上书告胡惟庸谋反,朱元璋遂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将胡惟庸和涂节 、陈宁等处死。 胡惟庸死后,其谋反“罪状”陆续被揭发。 朱元璋为肃清“逆党”,株连杀戮者达 3 万余人。 前后延续达10年之久,朱元璋并作《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 “胡党”而受株连至死或已死而追夺爵除的开国功臣有李善长、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永嘉侯朱亮祖、靖宁侯叶踦等 1公、21侯。 胡惟庸 被杀后,朱元璋遂罢丞相 ,革中书省,并严格规定嗣君不得再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说立者,处以重刑。 丞相废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 明代史籍中关于胡惟庸案的记载多有矛盾,因此关于其是否确实谋反,当时便有人怀疑,明代史学家郑晓、王世贞等皆持否定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