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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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哪些规定?

相关条文: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宪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在法学界存在争议,即“禁止四类具有黄赌毒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娱乐业”的规定,有涉嫌对特定人群采取了不平等的待遇和对其宪法权利的不合理的限制,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平等的劳动权即平等就业权。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哪些规定?

相关条文: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宪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在法学界存在争议,即“禁止四类具有黄赌毒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娱乐业”的规定,有涉嫌对特定人群采取了不平等的待遇和对其宪法权利的不合理的限制,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平等的劳动权即平等就业权。

湖北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第四十二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安取缔娱乐场所依据什么?

公安机关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0条的规定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场所予以取缔时,可以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9条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五)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六)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 对于公安机关依据其他法律、法规予以取缔的,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将对取缔的执行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2、针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2的规定,请予明确:公安机关是否有权进行罚款?我们认为应当有权,否则与第3条规定冲突,且14条规定的行为,基本属于公安机关主管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果将42条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主体理解为“原发证机关”,一方面与法条第3条的规定冲突,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实际上无法操作。 答:由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由公安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安取缔娱乐场所依据什么?

不外乎有以下几种情况: 1、无证无照经营,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消防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必须备齐的手续。 2、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比如严重涉黄,涉毒,涉赌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3.欺诈消费者,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查实的。 4、其他违规经营情节严重的

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规定有些什么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维护娱乐场所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应当遵循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归口管理和辖区公安派出所属地管理相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进行治安管理,应当严格、公正、文明、规范。 第三条 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本场所治安秩序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