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的名言关于法律的
1、在他看来,需要进行有目的性的阅读,以便最大限度地获得知识,即正确和有用的知识。在学习阅读方法方面,他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想。他认为读者需要确定自己的读书计划,并且每天分配特定的时间去阅读。他还建议人们在阅读时使用笔记和摘录来回顾和总结自己所学到的知识。
2、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3、严守中立的理念。所谓中立性,强调能够客观的,没有任何偏袒的居中裁判,其内在机理是裁判的本质就是利益的衡量,作为利益衡量者,本身不能有利益,裁判者应当是无利益冲突的第三方,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4、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5、然而,培根实在听不进神学课,他便去找父亲“谈判”。
6、在学术著述上,他把一切脱离自然、脱离实际的知识加以改革。他搞研究、进行写作非常辛苦,经常整夜不睡。有时,他写起东西来竟然好几天不出屋。
7、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8、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培根
9、“我可以去学法律、文学或自然科学。”
10、人心是杆秤,法律是准绳。
11、法律的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
12、培根是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哲学家,他不但在文学、哲学上多有建树,在自然科学领域里,也取得了重大成就。《新工具》是培根的主要哲学著作之一,首次发表于1620年。培根计划写一部大书,名为《伟大的复兴》,分为6个部分,但未能完成。《新工具》是其中第二部。培根后半生著作颇丰,在许多研究领域都取得了杰出的成就。他是英国历史上令人敬仰的政治家、哲学家。
13、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哈罗德J伯尔曼
14、《培根谈读书》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培根写的一篇文章,其内容主要是就读书的意义、读书的方法、对不同类型书籍的选择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15、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
16、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17、公开透明的理念。 与封建时代“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落后的司法理念相反悖,现代司法强调“阳光下司法”,以最大限度防止暗箱操作所带来的偏私与腐败。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所大力倡导“审务公开”系列活动,以公开促公正收到了明显成效,不仅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也为人民法院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司法的公信力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18、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卡尔.马克思
19、随着年龄的增长,培根想到外面去见见世面。1578年,17岁的培根作为英国驻法大使的随员来到法国。在此后的两年中,培根几乎走遍了整个法国。他每到一处都虚心向别人请教当地的政治、经济情况,同时接触到许多新鲜事物,眼界也变得更加开阔。
20、】培根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曾先后担任过副检察长、首席检察官、枢密院官员、掌玺大臣和大法官等职,1621年受封为男爵,由于接受朝臣贿赂而遭免职。不过他的哲学思想却大大超越了他的政治能力,他强调的归纳方法对科学研究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21、法不阿贵,绳不绕曲。——韩非子
22、服从法律:无论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法律的光荣的束缚。——卢梭
23、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王安石
24、“那你想干什么?”父亲大声吼道。
25、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
26、在母亲的劝说下,父亲终于同意了。这之后,培根进了当时伦敦很有名气的葛莱律师学会学习法律。培根对法律十分感兴趣,经常虚心向有经验的律师请教问题。在葛莱律师学会的一年中,培根逐步认识到了法律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他暗暗下决心,以后要参与国家政治,不断健全法律,推动社会进步。
27、培根总是不上课,引起了老师们的不满。一次,一个和他父亲很熟的老师将培根逃课的事告诉父亲。父亲将培根狠狠地训了一顿,并说要定期检查他的学习情况。
28、“爸爸,我不想学神学了。”
29、培根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开始教他认字。6岁的时候,培根就能独立阅读了。小培根很喜欢读书,他总爱到家里的书房中找书看。他看起书来特别认真,经常在书房里一呆就是半天,小伙伴们都喊他“小书迷”。12岁的时候,父亲送培根进了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学习神学。但培根一点也不喜欢这门死板的学科,经常逃课到图书馆看书。有时读书太投入了,竟一整天不去上课。在剑桥3年,他阅读了大量的书籍。他的阅读范围非常广泛,涉及法律、历史、政治、文学、自然科学各个领域。渐渐地,培根成了一个知识渊博、有自己独特见解的人。
30、伊丽莎白女王去世后,詹姆士一世继承了王位。这期间,培根提出了合并苏格兰和英格兰的主张,受到了詹姆士一世的赞赏。1607年,培根被任命为副检察长。由于政绩卓越,6年后,他又被升为首席检察官,不久又担任了掌玺大臣。培根这段时间,仕途十分顺畅,他最后官至当时英国官场最高职务——大法官。
培根的名言关于法律的
31、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17.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路德维希·冯·米瑟斯《自由繁荣的国度》
32、下面是全文赏析:培根认为读书是为了“为人类的事业和娱乐提供给和增添足够的威望和乐趣”,因此他认为说“读书使人受益无穷”,但这并不是指任何形式的阅读都是有益的。
33、年,培根回到了伦敦。他刻苦学习法律,并决心考取律师资格,为自己从政做准备。然而在这一年,培根的父亲去世了。培根只分到了微薄的家产,迫于生计,他不得不先在一家律师学会找了一份助理工作。培根一边工作,一边刻苦学习法律。为了尽快考取律师资格,他每天都很晚才睡。经过艰苦的努力,第二年终于通过了考试,培根做了一名律师,不久后当选为国会议员。
34、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35、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黑格尔
36、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3.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法)《社会契约论》4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5.所谓人的法律,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9.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管子(战国)《管子·禁藏》10.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战国)
37、法律权威的理念。法律权威的理念又称“法律至上”的理念,它实际上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信仰。法律在一个国家有没有权威,是该国治国策略是人治还是法治的根本区别。就我国目前所处的社会转型期(其中之一就是人治向法治转变),法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的现实状况而言,强调树立法律权威理念,显得尤为重要。
38、司法文明的理念。司法作为上层建筑的范畴之一,从一个侧面反映着社会文明的水准,特别是在推动政治文明的发展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树立司法文明的理念,也是建树现代司法理念问题中应有之义。
39、“那些关于上帝的哲学,根本就是在束缚人们的思想,使人们不能很好地认识自然和社会。”
40、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41、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
42、人权本位理念。人权保障是法律的最高价值,司法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人权。为人权救济提供司法途径,实行人权的司法保护,是现代司法理念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因此,在司法的各个领域中,都要体现和反映现代司法对人权的关怀。
43、刑罚可以防止一般邪恶的许多后果,但是刑罚不能铲除邪恶本身。——孟德斯鸠
44、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
45、这时在一旁的母亲为培根解了围:“孩子说的也有道理。如果他对神学不感兴趣,那倒可以让他去学法律。法学现在也是一门很有发展的学科。”(www.guayunfan.com)
46、培根从小就很聪明,有一次,英国女王看见他,和他开玩笑说:“小掌玺大臣,你能告诉我你几岁了吗?”小培根彬彬有礼地说:“我比陛下的幸福朝代还小两岁呢。”女王听后非常高兴。
47、公平正义的理念。区别于专制社会下司法的专横与偏私,现代司法首先推崇的公平与正义的理念。正如培根名言所云“犯罪只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则把水源给污染了,因此不公正的裁判比十次的犯罪为祸尤烈。”可见,公正对于司法何等重要,它是人们建立法治信仰的基础。
48、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
49、对制定法应当做严格解释。
50、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爱德华
51、“为什么?”父亲有些生气。
52、除此之外,他还强调读者需要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不仅仅是那些普遍认为有价值的经典著作,还需要阅读一些容易读懂但却富有启发性的书籍。
53、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亚里士多德
54、在选择书籍方面,培根指出对于不同的读者来说有不同的选择。他建议那些想要获得更多知识和启示的人读那些经典文学作品;那些想要学习实用技能的人可以阅读工程制图、医学和法律等书籍。总的来说,《培根谈读书》为读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让人们学会对书籍进行更加有目的性的阅读,以期从中获得更多的知识和乐趣。
55、司法方法科学理念。所谓的司法方法科学理念,强调的是法律思维的方法论问题。任何一种司法裁判活动,实际上都是一个从已知的事实出发(即利用现有证据),运用适当的思维方法,推导出未知事实,并加以法律评价的过程(肯定或否定的评价)。
56、培根的口才非常好,不管是在法庭上还是国会上,他的发言总是能引起满堂的喝彩。渐渐地,培根开始不满足于国会议员的职务了,他想进一步参与国家政务。1593年,英国首席检察长的位置空缺,培根向伊丽莎白女王申请这一职务。然而他的申请没有得到批准,女王只是让他做了自己的法律顾问。培根没有气馁,他积极参与政治活动,为完善国家法律做了许多贡献。
57、造法易,执行难。
58、司法效率的理念。司法效率问题,实际上是一个投入产出观的问题。
59、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达雷尔
60、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培根的名言关于法律的
61、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公众知晓,在于实施。
62、平等对待的理念。司法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平等理念,实际上是宪法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司法活动中的反映和必然要求。平等地重视当事人的权利、平等地制裁各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
63、年1月22日,培根生于伦敦一个新贵族家庭。培根的父亲是个大法官,并且还担任过英国女王的掌玺大臣。培根的母亲出身名门,受过良好的教育。
64、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卢梭
65、权力制约的理念。对司法权力进行必要的监督与制约,也是构建现代文明司法的理念之一。当前,要在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规范司法机关的外部监督,使监督制约工作真正做到有序和有效,从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地适用法律和不折不扣地实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