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6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政府《关于促进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济南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促进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在产业规模、邮政设施、服务质效、创新能力等方面明确提出明确要求,并针对市邮政行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从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衔接综合交通体系、完善服务网络、加快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等方面给予多项政策扶持和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对从事符合国家标准的智能快件箱布放运营且新增智能快件箱达到300组(含)以上的快递企业,按照2000元/组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评为国家级、省级两业联动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评为国家3A、4A、5A级的快递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快递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在市内新增设省级总部或区域总部法人的快递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物流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评为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的快递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此外,《实施意见》还在快件航空运输、安检机补贴、快递三轮车规范管理、服务“三农”、快递“三进”等方面也提出相应鼓励和扶持政策。
济南市邮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局、省局的统一部署,不断强化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全面提升行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