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4-8 TNT快递公司获悉,为了更加的完善增值税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所规定调整的增值税税率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此次税率调整主要包括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进口货物、农产品、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等,税率对应的下调一个百分点。
例如: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另外,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通知》规定,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上述所涉货物、销售的上述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7月31日前出口的本条所涉货物、销售的本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