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3 安徽省邮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促进快递业发展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问题,近日,马鞍山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印发《马鞍山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范保障全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
《实施意见》明确,对快递电动三轮车实施源头管理“三统一”:一是统一外观标识,要求快递企业按照颜色、标识和编码规则的标准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进行喷绘;二是统一购置保险,提高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保障,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三是统一备案制度,企业提出申请,经市快递行业协会初审和市邮政管理局备案后,由公安和邮政管理部门联合发放车辆备案登记证书,实现持证上路。
《实施意见》强调,对快递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采取“三加强”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快递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好文明交通进快递企业活动;二是进一步加强快递企业责任倒查,建立市公安交警部门与市邮政管理局、市快递行业协会关于快递三轮车违法情况和事故信息互通月度通报制度,为考核奖惩提供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强车辆总量滚动调整,根据一市三县城区日收投快件总量情况,每年滚动调整确定进入快递配送的电动三轮车总量。
马鞍山局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备案管理制度,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协调配合,引导全市快递企业规范快递用车,提升快递三轮车规范通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