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接到数起读者反映,他们通过网购或者电视购物买商品,为了保险起见,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可是一些骗子假冒EMS或有名气的快递公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他们多数采取先于正规公司将商品送到消费者家中,收取货款走人。待正规快递公司将消费者购买的商品送来时,消费者方才发现上当了。因为假冒快递公司非常隐蔽,消费者想要维权较难。
案例一
住河北区的读者甄女士通过电视购物买了一部手机,商家告诉她预计要六七天可送到家,但大约过了三天,甄女士就收到了购买的手机,甄女士简单验货后,并未多想就付手机款给了送货的投递员。过了几天甄女士又收到投递员送来的一部手机,这才意识到前一部手机并不是自己要购买的那款,因甄女士年纪较大,当时验货时并未发现那部手机与自己订购的有什么不同。经甄女士查看运送单得知,前一家运单发货方为石家庄速递局,经她向石家庄速递局查询发货方,却被告知查无此号,运单是伪造的。因为无法查到被诉方,甄女士向相关部门投诉,也无法受理。
案例二
住北辰区的读者杨女士是位糖尿病患者,家中需常备一台血糖仪,因前不久使用的血糖仪坏了,就通过网购买了一台新的。没过三天,投递员就将血糖仪送到家中。收货时杨女士发现送到的包装盒与自己之前看到的实物大小差异较大,就起了疑心,要求先验货再付款。可是送货员不同意,在杨女士一再坚持的情况下,才勉强同意验货。验货后杨女士发现所送的根本不是血糖治疗仪,而是几小瓶药品,杨女士拒绝付款,送货人员态度强硬要求杨女士必须先付款,有问题自己到公司去解决。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后杨女士投诉到北辰区消协,消协的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天津速递局相关人员查询杨女士订购产品的运单情况,经查询得知杨女士订购的货物刚刚到速递局,还没有进行投送。因此判断出之前到杨女士家中送货的人员属于冒牌的,而不是EMS工作人员,是不法商贩伪装进行诈骗。因杨女士的警惕,才未造成经济损失。
经分析,不法商贩从快递信息中截取消费者的资料和货物信息,再将类似物品送货上门,如果遇到消费者不验货或验货不仔细等情况,就成功实行了诈骗。诈骗行为即使被揭穿,不法商贩也并不惊慌,仍然以EMS工作人员自居,以“如果不收货后果自负”的方式威胁消费者。类似诈骗案件均为假冒EMS货到付款业务。骗子借用EMS商标,因EMS是国家邮政业务,消费者不容易起疑心,且骗子伪造的运单与真正的EMS运单无大差异,无法从表面识破骗局。另外快递均为货到付款业务,直接骗取消费者现金。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网购或电视购物收货时一定要仔细验货,确认是否是自己购买的商品再付款。记录下网购商品的运单号进行核对,若不符则拒绝收货。以货到付款形式的网购,消费者应多加谨慎,仔细辨别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如EMS速递局送货,其有带EMS标志的专车,工作人员佩戴有胸卡和着制服。如果不确定工作人员的身份可以当场打电话向快递公司确认。
另外,商家应加大对消费者购物信息的保密程度,防止被不法分子盗取。如果商家的保密程度欠缺,造成消费者信息被盗而遭受损失,泄密商家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本站关键词:快递 | 快件 | 速递 | 国际快递 | 国际速递 | 国际快件 | 北京快递公司 | 国际快递公司 | 北京国际快递 | 北京国际快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