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国际快递理赔相关
1)EMS国际快递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邮件除外)。
2)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
3)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无拆动痕迹,且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事后收件人发现内件短少或损毁的。
4)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
5)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6)对于装有液体和易于液化的物品、玻璃制品和类似的易碎物品或易腐烂物品的包裹发生损坏情况时不负任何补偿责任的国家有沙特阿拉伯、玻利维亚、刚果民主共和国、埃及、伊拉克、菲律宾、苏丹、土耳其、也门、黎巴嫩。
7)EMS国际快递国际邮件被寄达国按其国内法令扣留、没收或销毁的。
已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按申报的实际价值赔偿,内件部分丢失、损坏的物品,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均不超过每件:500+60*W(元人民币);W为用千克整数表示的邮件重量,小数点后零数进为1千克。
如果部分丢失或破损,只按丢失和破损程度来赔偿,运费不在赔偿范围内。
*最终赔偿金额以邮局赔偿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