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网店卖家侯女士春节前通过快递公司邮寄包裹,连续发生两起物品包装损坏、包裹内物品丢失事件,损失近千元。侯女士多次与圆通快递交涉,但由于包裹没有保价,快递公司只肯给予运费5倍的赔偿。10日,记者调查了解到,近期快递纠纷较多,有关人士建议市民快递物品时,最好与快递公司签保价协议。
“我在2010年1月28日发出一个包裹,由青岛发往深圳,货品到达时包裹内物品丢失了一瓶价值12元的黑色指甲油和两支单价128元的韩国进口BB霜,由于这个客户是我同学的同事,几经沟通我以补发货品解决。”侯女士说。
侯女士说,2010年2月2日她又发出一个包裹,由青岛发往武汉,包裹到达时有几件物品损坏了。包裹内的价值480元的兰寇礼盒外包装被割破,身体乳被挤出,一瓶市场价450元的香水丢失等,总共损失近千元。
对此,圆通速递青岛分公司工作人员张女士说,由于侯女士的包裹并没有保价,所以只能按运费的5倍赔偿,这已经是最大额度的赔偿了。由于这个包裹的运费是26元,侯女士只能拿到130元。
10日,记者采访了解,近期快递纠纷增多。“近期公司业务比较繁忙,工作人员容易出现失误,加上天气较冷,有时候贴单不结实,与包裹相脱离,产生了一些‘无头包裹’,因此公司近期纠纷相对多一些。”圆通快递青岛分公司工作人员张女士说,为了减少纠纷,公司会定期把“无头包裹”挂到网上,等待寄件人认领。
对此,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说,现在快递市场公司较多,难免良莠不齐,消费者在寄快件时,最好选择一些规模较大、能信得过的快递公司,如果快递昂贵物品,应对快件保价以保障权益。山东省邮政管理局依据新《邮政法》来管理快递业,市民快递出现纠纷可以先向企业投诉,如果30日内未得到处理或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拨打热线电话12305向山东省邮政管理局申诉中心提出申诉,申诉中心会依法进行处理。